覺得自己每天都要面對那麼多普通人,真的覺得會畫畫果然是一件很神奇的事,在他們眼中……不同於之前整間公司都怪咖,會畫畫是很普通的日常生活景色。
雖然自己也會對別人說,畫圖只要肯學就學得會,不是什麼神奇的事情。

果然是因為,會想要畫畫這個動機,本身就異於常人吧?

現在餐飲服務生打工做了一個半月了,每天都被電爆啊~~~
忍不住都要覺得自己是不是學習遲緩了~~
今天經理教我說要有自信,相信自己不要慌,啊啊啊啊~~

前幾天被關愛時,真的好想哭啊,就算真的落淚了也不奇怪啦,反正我就是菜逼巴……

我這個慢吞吞的傢伙居然跑去做速食,果然是找死吧,哈哈哈~

 

最後……
唔喔喔喔喔,真希望可以在打工場合遇見長得像傑克的人啊啊啊~~讓我取材~~(花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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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面對面看著對方,一對面是後面有田,另一對面後面是大馬路,如果這世界沒有聲音,不轉頭的話,只能靠對方的表達來知道自己背後是什麼世界。

不轉頭的話,會以為世界就是前方樣子;兩個人看到的景色不同,於是兩個人都說出自己世界的模樣。

但世界只有一個,兩人也各自相信著自己所信的。

看不見的地方是否被需要看見?

客觀的認識這個世界有沒有必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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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O6傑克雪莉的同人小說,文藝腔、不知道在寫啥、沒頭沒尾、慎入。全篇R-18
靈感來自於做新打工時,飄過「用身體記住」這件事,身體會記得情緒、經驗、以及腦衝血的快樂……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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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r 06 Wed 2013 06:23
  • 三小

  • 畫得正確這件事根本就不存在!
  • 目前為日式風格下的註解:扭曲眼前所見之事,力求達到心底的影像。
  • 喜歡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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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TI給的建議是:工作是有價值的。

這句話嚼了這麼久,似乎現在有點體認到。從他人交付過來的任務,也有執行的價值。像是蝴蝶效應一樣,那種影響是由許許多多從事相同工作的人們,每個人所能體現的認真,而最後成就出來的共同價值。
就如同日本人是不是隨便抓一個都會畫漫畫一樣……還真的勒……
每個小朋友的水準都好強。

本來想說的是,離開前公司到現在後,自己完全沒有回去關心相關的事物了……
在職時必逛的玩家討論區、新的美術作品,不知不覺被排名到最後甚至消亡中……

有適合我走的路線,今後將持續挖掘自己的方向。
不能馬上找到這件事情也認了,儘可能在維持一點生活機能的情況下,持續關心自己的創作。

但是上班就是會吃掉八個小時,還是想要找感興趣的領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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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an 19 Sat 2013 03:57
  • 130119

你心中的世界只有你自己知曉,把自己的希望放在別人身上是不負責任的。誰能替代你說出你的世界呢?

手跟腦都有了,還缺什麼?

.....想撒嬌嗎...

選擇當個讀者,安靜欣賞;或當個作者,竭力表達。

....對於自己的世界觀的偏執……一定是有病吧……吃飽沒事幹就為了只有自己知道的事狂奔。

 

因有了自己的想法那一刻起,所以才沒辦法安靜的作個讀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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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可以對長官沒有禮貌呢?」
「你怎麼可以對長輩沒有禮貌呢?」
「你怎麼可以對說謊者沒有禮貌呢?」

如果我什麼都不思考,那這件事仍舊與我無關,
所以試著想了一下。

如果我今天像陳為廷那樣,已經多次向教育部陳情與請求,但是從來沒感受到關心、聲音連傳達都傳達不出去。接著反媒體壟斷的遊行之後,接到教育部發函公文要被關心學生身體健康……

那我會覺得你關心個屁。 

然後上臺可以表達了,對方卻說關心自己,這擺明了就是欺騙。

我們的憤怒很單純直接,但是許多人只關心你有沒有禮貌……訴求上哪兒去了?
這才是最心寒的地方,大人根本不把我們放在眼裡。
禮義廉恥到底要用在哪?整個搞不清楚了……

這裡的禮貌,指的是上下之分,也就是權威吧。底層的人要對掌權者必恭必敬,他做錯事你也不能指責他,要先有禮貌。
教育部長聽起來就是官很大,倒沒什麼長輩的感覺。

所以,許多人仍然是權威思想。底要服上,不可逾矩。

長官欺騙我,我不能說他是騙子;爸媽欺騙我,我也不能說他是騙子。
那我們到底能說什麼?

不論如何,對事情本身的關注才是更重要的;如果只在意禮貌問題,那仍舊是活在權威裡。
有權的人有資格做錯事、不應被指責,只得到這個令人失望的結論。


--
12/12 追記:
正因為有權的人可以被公民指責,所以今天我們才可以罵馬英九。雖然我有時候也會覺得這樣子是不是有點可憐,
有威嚴但不辱罵的指責,應該是一個正確的方向。

其實最後是覺得,「民主」這個概念其實並沒有想像中的被大家懂,公民與掌權者之間的身份不同。
自己也是這件事之後才開始思考……

我們尊重對方也是人,但不是尊敬他有權力,有權的人必需被監督。 


但結果我還是不懂,為何禮貌比議題更重要,他們自己明明就每天也在那邊打架,如果他們覺得禮貌比較重要的話,是只針對好欺負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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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以為政治就是一群人在臺上吵來吵去、破口大罵;
現在才曉得政治是生活的、大家的事,要有美好的生活必定要有高品質的政治。

我不懂為何進了立法院就可以出手打人破口大罵,他們不知道自己有道德示範的作用嗎?
那些人也都是有孩子的,言教不如身教,於是教出進國會議事堂也要大聲要求別人的學生。你們說同學逾矩,但我不認為破口大罵的問政就沒有逾矩,學生還沒罵人耶~~

為什麼你們不教教你們的孩子要有禮貌?小孩子看電視有樣學樣;
為什麼要製造政治就是攻擊與鬥爭的印象,於是年青人根本不會去想政治與自己有何關係;
為什麼你們要為孩子示範政治就是鬥雞的模樣?
難道你們這些從政的人都不想要自己的親友或家人過著好的生活、孩子快樂成長?

結果現在的政府連植物人要不要上廁所都做不了決定。
愈說愈鬱了,怎麼會這樣呢……好可憐。 

我覺得我的印象很單一單純,可能我自己本身沒有什麼思考。
但是,事情不就是這麼單純嗎?一個連植物人需不需要廁所的政策都做不到。
背後有再多複雜的程序或結構,最終仍然要回歸到順心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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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子為寫於 2012年11月29日23:18

東華大學 民族語言與傳播學系三年級 
Peopo公民新聞 東華校園採訪中心 記者 




楔子:
    中時歷經戒嚴時期老三台(台視、中視、華視)兩大報時代(聯合報、中國時報)後,在民國七十六年台灣解嚴,解除報禁、黨禁後媒體多元發展,一代報人余紀忠和對手聯合報的王惕吾爭了五十年,終於在2001年卸下擔子,交棒給他的兒子余建新;在2005年台灣報業開始經歷大衰退,除了蘋果日報其他三大報都開始出現虧損,聯合報系在2006年突然停刊近三十年歷史的民生報和開始優退資深員工,中時報系也在和聯合報系談判破裂後宣布停刊中時晚報;儘管平面不景氣,但是余建新積極在電子媒體有所行動,收購了中天電視台和中視電視台,正式宣告成立「中時媒體集團」,同時中時集團也開始大量裁員,從全盛時期的4000餘人到當時只剩700餘人,中時轉型成精英型報紙,2008年中時工會在堅持20年的「戰鬥工會」後,宣布因罷工案未通過而”光榮”解散。

 

中時工會在面臨人數銳減,罷工表決案未成功後,宣布"光榮"解散

 

 

參考資料:

前五月虧五億,余建新終於「痛下殺手」(財訊)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23563

 

緣起與本文:

 

  而余建新在2008年終因不堪負荷,開始尋找買家,原大致上已和蘋果壹傳媒黎智英坦妥,卻半路殺出程咬金,旺旺食品總裁蔡衍明以個人名義破天荒新台幣兩百零四億入主中時,而開始了這一連串的蔡式媒體帝國的建立。旺旺併購中時媒體集團後,旗下已經有中天電視台、中國電視台、中國時報、工商時報、時報周刊、中時電子報,並在隔年2009年,宣布改名為「旺旺中時媒體集團」。

 

 

其他資料來源參考:

 

大手筆成為中時新東家 旺旺蔡衍明媒體豪賭的兩大挑戰(今周刊)

http://www.brain.com.tw/teach/businesstoday/620_1.html

 

旺旺蔡衍明買走中時集團(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nov/5/today-life3.htm

 

  但是在蔡衍明正式入主中時集團後,以往余家中立自由派立場丕變,除了成立旺報,在天下雜誌一期文章中,顯示蔡和中共關係匪淺,且言論明顯親中。

 

資料來源:報告主任,我們買了《中時》(天下)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01838&page=1

 

 

(以下引述內文)

 

 “旺旺集團在大陸發行的內部刊物《旺旺月刊》,去年十二月號出現一張醒目官式拜訪照片。其中蔡衍明挺直背脊,以身體三分之二坐姿坐在沙發上,雙手緊握放在大腿,另一邊坐的則是國台辦主任王毅。 不到兩百字的短文中,敘述去年十二月五日下午六時,王毅接見蔡衍明的過程:「會談中,首先由董事長向王毅主任,簡要介紹前不久集團收購台灣《中國時報》媒體集團的有關情況,董事長稱,此次收購的目的之一,是希望藉助媒體的力量,來推進兩岸關係的進一步發展。」

王毅當時的回應是:「如果集團將來有需要,國台辦定會全力支持。不但願意支持食品本業的壯大,對於未來兩岸電視節目的互動交流,國台辦亦願意居中協助,」《旺旺月刊》上寫著。

一位不願具名的資深媒體人解讀,以往旺旺的影響力只達大陸地方層級的官員,但蔡衍明「媒體大老」的新角色,一下子就讓他躋身大陸中央層級。而且,蔡衍明心中想的就是要將媒體的影響力化為cash(現金)。以旺旺集團在中國主打內需市場,「來自政府支持食品本業的壯大,就是賺得cash的保證,」他說,讓旺旺在中國大陸的地位更形穩固。

蔡家接掌媒體的經營策略,首要在打造兩岸「交流」的媒體平台。最明顯的動作,就是在台灣報業陷入空前危機之際,辦一份全新的報紙——《旺報》。”

 

中國曾找人買中時 蔡衍明間接證實(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pr/10/today-fo4.htm

 

在蔡衍明入主中時後,置入性行銷日益嚴重,引起中時調查報導室記者黃哲斌不滿,憤而辭職,發表系列專文「乘著噴射機,我離開《中國時報》」,並把部落格名稱改為《【圖解】第一次買新聞就上手》,發起反政治性置入性行銷運動。

參考來源:黃哲斌本人官方部落格

http://blog.chinatimes.com/dander/

 

黃哲斌辭職理由填寫很翔實:「台灣報紙業配新聞領先國際潮流,自認觀念落伍告老還鄉」

 

 

之後在接受華盛頓郵報專訪時,記者安德魯·希金斯(Andrew Higgins)專訪旺旺集團總裁蔡衍明,刊出報導。在報導中,指稱蔡衍明認為「六四天安門事件並沒有死那麼多人」,「中國在很多地方已經很民主」,「期待統一」等言論。他同時提到,曾有記者的報導,「冒犯了人、傷害了我」「記者雖然有批評的自由,但是下筆前必須考慮後果」,因此遭到蔡撤換。蔡因被指控中共官方和六四天安門事件護航,引起極大爭議。

 

蔡衍明:六四不是屠殺(自由時報)

 

http://la.worldjournal.com/view/full_la/17334760/article-%E8%94%A1%E8%A1%8D%E6%98%8E%EF%BC%9A%E5%85%AD%E5%9B%9B%E4%B8%8D%E6%98%AF%E5%B1%A0%E6%AE%BA?instance=lafrm

 

華盛頓郵報原址

 

http://www.washingtonpost.com/world/tycoon-prods-taiwan-closer-to-china/2012/01/20/gIQAhswmFQ_story.html

 

 

 

於是王丹等六十餘名學者 發起「當中時不再忠實,我們選擇拒絕--拒絕中時運動」

 

 

 

蔡衍明的六四相關言論爭議後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自由時報在一篇評論中刊出一則讀者投書,筆名「錢衷時」,為現任中時內部記者,批評蔡衍明的六四相關言論是急於向中共靠攏、投誠,會耗盡中時數十年來累積的公信力,引起中時官方高層強力反彈,昭告天下懸賞一百萬,要揪出「內賊叛徒」;讓作家、前中時主筆馮光遠撰文諷刺,自首自己就是「錢衷時」,希望來領賞。

 

 

參考資料:諷中時 馮光遠扮「錢衷時」(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407/34143734/

(以下引述內文)

 

今年2月《自由時報》刊登署名「錢衷時」的讀者投書,批評旺旺中時集團董事長蔡衍明對六四事件評論是向中國靠攏,旺中透過旗下媒體反批《自由》造謠,前天總管理處更發出公告懸賞百萬要找「錢衷時」。馮光遠昨發文寫,蔡衍明自從買下中國時報之後,一群(我相信)前中時的蠢蛋常獻計給蔡衍明,讓他一天到晚出洋相。「看到這公告,我第一個念頭就是,如果我寫信跟蔡衍明說,喂,姓蔡的,錢衷時就是前中國時報副總編輯馮光遠,我能夠得到那100萬元嗎?」曾任《中國時報》主筆、副總編輯的馮光遠昨受訪說,自己並非「錢衷時」,「錢衷時」可以是任何人,馮批,用緝兇方法找人,是鼓勵「抓耙子」(台語,指告密者),是中共鬥爭手法;《中時》公信力是數十萬記者前輩打拼而來,如今成社會笑柄,蠻難過。

 

其他參考資料:蔡六四,先別報告主任(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feb/8/today-o1.htm

國寶級白目馮光遠在此(本人官方部落格)

http://whiteeyeishere.blogspot.tw/ 

 

 

在六四風波之後,蔡衍明在併購公聽會上承認收受中共購買新聞資金(中華民國自由通訊傳播協會)

 

http://forfreecommunication.wordpress.com/2012/05/08/%E5%8F%B0%E5%AA%92%E9%AB%94%E5%A4%A7%E4%BA%A8%E8%94%A1%E8%A1%8D%E6%98%8E%E6%89%BF%E8%AA%8D%E6%94%B6%E5%8F%97%E4%B8%AD%E5%85%B1%E8%B3%BC%E8%B2%B7%E6%96%B0%E8%81%9E%E8%B3%87%E9%87%91/

“「蔡衍明因為違法收受中共方面新聞置入的資金而被罰款,不過他對此沒有悔意,在公聽會上發言時他聲稱:其實這個事情我不瞭解,但是這我也有去問,他跟我講,這被人罰一百八十萬(台幣)了,有啦,有發生啦,被罰了一百八十萬,法律上就是被罰就罰了嘛,但是我要講的是什麼,為什麼不讓我們賺光明正大的錢? 為什麼要讓我們賺偷偷摸摸的錢?當然這是過去的一些陸委會規定什麼,我是不知道,但是,我認為,應該讓我們去賺這個錢。」”

 

旺中老闆蔡衍明接手中時後,篩選掉不利自身立場的新聞並辭退相關記者,且公然為六四屠殺護航、承認賣新聞給中國政府做置入性行銷。學者與"前中時"發起「拒絕中時運動」,反對蔡先生踐踏新聞專業自主、干預內部新聞自由,媒體老闆淪為追求個人利益,用以恫嚇民主、壓制自由的幫凶工具。

 

在公聽會後,也讓台灣十所新聞傳播系所聯署反旺中的行動,因規模空前 憂「新聞價值恐崩解」。

 

 資料來源:10傳播系所主任 連署反旺中(蘋果日報)

 

 

 " 媒觀基金會昨發出由臺灣大學新聞所、政治大學新聞系和廣電系等10個新聞傳播科系主任或所長聯名發表的聲明書。聲明指出,身為新聞傳播科系教師,平時所思是整體傳播環境的發展,所職是傳播新聞人才的培育,關於旺中案對臺灣傳播環境的不當影響和負面效應,必須嚴正聲明,「反對此次旺中寬頻購併(中嘉有線電視系統)案。」

 

政大新聞系主任林元輝說,旺中集團總裁蔡衍明不具備正確新聞理念,甚至贊成置入性行銷,以企業心態經營媒體。政大廣電系主任曾國峰說,大型媒體集團應展現氣度,讓外界放心他們會朝優質媒體方向走,政府也應致力讓頻道上下架機制透明。世新新聞系主任胡光夏說,身為傳播學界的一份子,本應關注此議題,應積極參與。靜宜大學大眾傳播系主任邱誌勇說,參與連署是希望維持言論市場的多元性,避免媒體購併造成壟斷問題。"

 

2012年7月25日NCC審查通過旺中中嘉併購案之後隔天,蔡衍明馬上反悔並購的附加條件、旺中並發動所有旗下媒體以各種沒有明顯證據的言論指稱拒絕中時運動學者黃國昌,帶頭發起(黃根本不在現場)假的學生抗議,派人發錢給「走路工」學生。而且「全程只有中天一路跟拍到」,並無其他媒體發 現此將近百人的大型抗議!還在鄉民們發現在「中天自己拍攝到的」抗議隊伍中,其節目所下標"爸媽模樣"、"下達指令"的大人中,有旺中自己「時報周刊」的副總編的截圖被瘋狂轉載後,還利用「新聞報導」來恐嚇要對散布截圖的陳為廷同學採取法律行動。

 

 

 

  短短的幾天,我們看到旺中如何濫用龐大的媒體力量與資源,進行抹黑、打壓反對聲音。旺旺中時集團 媒體公器私用和抑制言論自由案例不只對黃國昌和陳為廷,之前早有前例:

 

1. 前中時員工蔡其達遭惡性資遣事件

http://ethics.nccu.edu.tw/?q=node/204

 

 

  旺中集團資深主編蔡其達,因於臉書貼出中時人事異動公文,以「業務緊縮」遭到中時資遣。媒體記者的工作本應不受外力控制,但企業主卻因私人情緒剝奪其工作自主權,也違反編輯室自主原則。

其他參考資料:春祭,怎奈得暗黑鉤沉(南方電子報)

http://enews.url.com.tw/south/67727

言論自由 公共平台何在? 蔡其達:薛西弗斯神話(苦勞網)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8368

 

 

2. 葉宜津惹惱旺中 遭中視中天批鬥 (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424/34180807/

 

“下午葉宜津質詢蘇蘅時表示,昨下午一時的中視《新聞愛逗陣》節目中,以「踢爆葉宜津夫婦接受陸招待去敵國念書」對她進行不實人身攻擊;下午二時中天新聞台《新台灣星光大道》繼續對她攻擊,「第一次感受到如此大的壓力」。她指出,這麼有效率的攻擊,就是媒體壟斷的結果,而她先生赴陸讀書全自費,對於不實說法,她將提告。”

 

3. 羅淑蕾:恐怖到極點 中天護主 連四天狂剿葉宜津 (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427/34189175/

 

“葉宜津日前在交通委員會不准未獲授權的旺中寬頻董事長特助趙育培出席說明旺中購併案,連日來遭中天電視全面圍剿。羅淑蕾昨也嗆旺中集團,「中天一定有來錄,看著好了,一定從下午就給我批判,離譜!」羅淑蕾強調,若無法對跨媒體有所限制,發生在葉身上的事也會發生在每個人身上,她本來還認為不至於發生壟斷,但發生葉宜津事件,「我堅決反對!」

羅淑蕾加入聲援葉宜津後,中天新聞也不出羅所料,以「衝過頭,惹選民怨」為標題,說羅的行徑讓投票給她的選民不知怎麼辦。

 

中天《新台灣星光大道》從本月二十三日起一連四天,每天在兩小時的節目中,花了二十至四十分鐘不等的時間痛批葉宜津,指摘葉找社會人士備詢是嚴重擴權,還批她是「綠皮紅骨」,中天新聞也不斷在每節整點新聞中,播放葉的丈夫趙哲宏赴中國讀書等新聞。”

 

  同時,前中時記者游婉琪揭露,在報導黃國昌案時被管理階層改稿,原標題和內容完全不同;之後如同其個人部落格標題,主動請辭。

 

(資料來源: 人生總有非賣品 我拒絕旺中老闆保衛戰)

http://cherryaki66.blogspot.tw/2012/08/blog-post_31.html

 

“當晚不用說,心情比前幾天更加忐忑,守在中時資料庫前,直到放榜時間來臨,看到標題「請黃教授一起來追真相」,我心立刻涼了半截,內文從三段倍增成為六段,其中前兩段與最後一段完全非我所寫,文末更有如寶傑哥口吻,以一句「希望黃副教授與我們一起關切追蹤此事,找出真相」作結。”

 

除了基層記者,高層主管也發難,前中時副總編輯何榮幸,也分別在個人網誌和臉書帳號發表「第一篇無法刊出的社論」,名為「我見我思:北風與l太陽」,警告旺中集團不應與公民為敵,同時證實已經辭職,引發震撼彈。

 

 

資料來源:何榮幸本人官方部落格 

http://blog.chinatimes.com/turtle/archive/2012/08/09/2420835.html

 

(以下引用內文)

 

二、台灣社會

台灣社會始終有一股力量,在漫長的戒嚴時期努力對抗北風。這股力量來自校園裡的教授與學生,來自校園外的知識分子與中產階級,更來自走上街頭的升斗小民與平凡百姓,經過他們的長期努力,終於迎來溫暖的太陽。儘管解嚴後的豔陽往往過於熾熱,但台灣社會還是慶幸送走了北風。

 

三、民主機制

解嚴之後,台灣社會逐漸形成民主機制,希望各行各業有權有勢的人,從政府到民間,只要是涉及公共事務、有能力影響社會的人,都能了解當北風固然很威風,但時間拉長一點,還是只有太陽能讓旅人脫下斗篷。人類總是健忘,任何民主社會都需要這樣的民主機制避免我們走回頭路。

 

四、媒體犯規

只可惜,總是會有人犯規。如果是政府犯規,監督政府的媒體會施加排山倒海的壓力;如果是媒體犯規,台灣社會的民主機制就會發出紅燈警告,因為唯有如此才能讓媒體不再踩到紅線。

 

NCC審理過程多方干擾角力 極大爭議聲中強度關山

 

 

事實上,此合併案過程長達18個月,於2011年9月首次舉辦聽證會,但是審議期間一波多折,審查會議程序多次延期,甚至原有7位NCC審查委員中有其中3位,因在之前審理旺中收購中天、中視電視台案中表示反對,並提出附加條款,蔡衍明於《中國時報》刊登全版廣告提出質疑,認為附加條款是「針對性」,質疑審查委員的中立性,因此這3名委員皆申請「迴避審查」,僅剩4位審理,則必須全數同意才通過。

 

而在期間蔡衍明和旺旺中時媒體集團多次做出上述舉例已違反新聞專業、倫理道德爭議事件,公平會、NCC等主管機關也多次要求補件;期間早已引起多數公民團體嚴重關切,並開始聯署表示反對,反對學者與新聞傳播系所也實地在各大專院校舉辦「反媒體巨獸講座」,而幾乎每場講座旺中相關特助人員都會不請自來,中間舉辦過2次公聽會,最後趕在該屆NCC委員團(4人)8月1日到期交接前,在7月25日,NCC對該案進行最後一次審議,最後做出「有條件通過」的決議,其條件包括中視新聞部應成立獨立編審制度、旺中集團蔡衍明與關係人需與中天切割、「中視新聞台」無線數位台應申請更改營運計畫為非新聞台等三大條件。旺中方面表示反悔,不接受有條件通過,時任NCC主委的蘇蘅表示,這3項停止條件是政府機關所做的行政處分,不需要旺中同意,若旺中不予執行,此併購案之許可就視同無效。

 

參考與其他資料來源:陳正倉等三委員迴避中嘉案審查(經濟日報)

http://edn.udn.com/article/view.jsp?aid=408193&cid=47'

星期專訪─NCC委員陳正倉、鍾起惠、翁曉玲︰/防旺中併購言論集中 NCC應明訂準則(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y/28/today-life1.htm

台灣來鴻:媒體大亨的"思想審查"(BBC中文網)  (備註:第2次公聽會)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taiwan_letters/2012/05/120510_twletter_byjameslin.shtml

旺中購併中嘉「NCC搞黑箱」(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411/34152218/

 

筆者短評:NCC行政消極不作為、審查放水 嚴重失職?

 

我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自2006年正式成立運作以來,我國廣電環境面臨重大改變,這6年來歷經公廣集團(TBS)成立,旗下成員包括公共電視、中華電視、宏觀電視、原住民族電視台、客家電視台,三中(中廣、中視、中影)變更經營所有權、富邦集團併凱擘(全台最大有線電視系統)到最近的旺中併中嘉等等,幾乎每次NCC審查都是通過;就算是附帶有條件通過,財團不理甚至違法條件後,NCC在中嘉案前都未積極取締糾正或收回決定的行為,讓人不禁質疑NCC門戶洞開,有放水,助長財團壟斷媒體市場之嫌。

 

而NCC通過的最主要理由,便是經由合併增加規模,將可促進改善數位匯流的速度,但事實是如此嗎?先來看看各國有線電視數位化數據,美國77%,日本、香港皆達100%,南韓22%,甚至中國都超過49%,但是經過上述併購案,台灣數位化僅達13%,嚴重落後,政策宣示2014年達100%,絕對跳票,且NCC避重就輕,不強加要求各有線電視數位化,每年的進度不到5%,筆者合理的懷疑有圖利財團之嫌。

 

再者,法律制定進度龜速,嚴重落後世界潮流,更是一大疏失。不但「數位匯流法」最快只能在明年立法院議期提出,反媒體壟斷相關法令,目前最慢2年內提出,石主委在接受立委質詢時,有關反壟斷法要另修「專法」,還是修改增修現有「廣電三法」,從來都不正面回應,不給答案。且到現在NCC等行政審理部會連計算壟斷的方式都沒有確定,筆者不禁要問,旺中和壹傳媒集團近期已簽約,這哪來得及?這對於台灣將是無可挽救的災難而NCC也承擔不起,為何不積極作為?真是荒唐!

 

參考資料來源:【旺中併購中嘉】專題系列一 NCC的智慧與不智(苦勞網)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9891

林佳龍質詢石世豪:數位匯流了,法案也要匯流!

http://www.youtube.com/watch?v=4gnZ0KYkGKM

管碧玲質詢批「吃到飽造成行動網路塞車」說法是一場騙局

http://www.youtube.com/watch?v=UmPRsO4NxvU

管碧玲質詢要求調降有線電視費率並公告各系統數位化進度

http://www.youtube.com/watch?v=-wCj1iwSipM

NCC將組反壟斷修法小組 兩年內提案(新頭殼)

http://nccwatch.org.tw/news/20120913/116940

數位化數據(凱擘)

http://tpcatv.com.tw/dtv/dtvprocess.html

 

(備註:前一任NCC主委 蘇衡 已返政大新聞系教授教職

現任NCC主委石世豪 為東華財法所教授)

 

筆者的小玩笑,請當事者和看官不要介意 =P(筆者本人製圖,歡迎轉載)

 

 

之後學生串連各大專院校學生,731在台北內湖中天電視台發起「我是學生,我反旺中」活動,雖然下著雨,現場仍有700餘名學生到場。

 

 

但是筆者觀察發現當天以及隔天的新聞報導,只有當時和旺中打對台的壹傳媒有隨時SNG連線報導、無線電視台(公廣集團、民視)有新聞,隔天平面媒體有小篇幅報導,反觀其他商業電子媒體幾乎沒有出現篇幅,這絕對不是沒有新聞價值,很明顯的是「寒蟬效應」的顯現,讓TVBS、東森、年代、三立、台視等商業電視台不敢報。

 

  經過731學生累積,民間能量更加凝聚,於是台灣記者協會、傳播學生鬥陣、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等公民團體串聯,在901記者節發起「反媒體壟斷大遊行」,現場預估超過一萬人參與,筆者也參與其中。

 

 

 

 

 

 

 

 

結論與分析:

 

寫在壹傳媒併購案前夕-「巨」並不可怕,「獸」才是

 

 

 

 在此標題我引用「反媒體巨獸教我的事-清華場」所得到的結論,原因如下:

如圖示所見,未來要是此併購案通過,台灣傳媒界大量影響力都會被蔡衍明和其他大財團所控制,但重點其實不在於規模龐大,而是其所有者在經營媒體時的作為,在主文中筆者已舉多項例子,包括其六四言論、認為中共置入性行銷沒錯、惡意資遣員工(蔡其達)、媒體公器私用攻擊反對者(葉宜津、羅淑蕾、NCC委員、黃國昌、陳為廷、壹傳媒、馮光遠…等)、干擾新聞自由和置入性行銷業配(游婉琪、王健壯、何榮幸、黃哲斌)證明蔡衍明其傾中政治意向帶入新聞報導中,本人和其高級主管多次干預新聞報導方向,顯示蔡衍明極度不適任媒體所有權者。

 

  小的獨立媒體紛紛不敵時代和科技的侵襲,因為現今經營相對需要具有大量的銀彈,所以主流媒體目前全世界都漸漸被財團併購,相對的這些握有人事權和議題主導權的經營者,比起社會責任,他們更關心的是自身企業形象的維護,甚至獲利,而導致新聞自由遭到經濟等威脅和壓力排擠,倫理道德不再堅持,真相遭到掩蓋扭曲,閱聽眾無法從商業媒體看到真相,容易被錯誤的資訊操控,媒體喪失了新聞鼻和監督揭發不公不義等身為「第四權」的功能與社會責任,這將對於自由民主社會會造成極大損害。

(編按:第四權係指行政、立法、司法外的監督力量)

 

  我們都知道新聞媒體本質上具有高度公共性(公共財)性質,所以反觀規模龐大的BBC(英國廣播公司),因為其資金來源由政府財團法人供給,不會受到利益方的壓力(當然在英國皇室相關報導會稍嫌保守),記者鮮少受到編輯室或經營者壓力,因為他們必須負責的對象可說就是全體英國國民,其新聞公信力有著深厚的基礎,聞名全世界。

 

  同時,反觀台灣,多次抗議旺中集團的行動事件,其事關台灣社會重要價值,但是其他本土電子媒體卻早已產生「寒蟬效應」,報導比例不成正比,因害怕未來新聞節目頻道會被下架,人民甚至得透過海外媒體報導才知道此事,這顯示當事實的真相被裁團經營者掩蓋、主導、扭曲,這對於自由開放的人權和進步的社會將是一大打擊,一言堂而沒有多元的聲音,我們喪失的不只是新聞自由,終將連理性辯證和言論自由都將喪失,不可不慎。

 

(此文獻給我的親友,所有關心台灣社會民主自由體制,以及新聞傳播環境的每一個人。)

 

(如有需要原檔(word2010版)的朋友,請私訊告知您的E-mail

讓更多人知道並開始關心這件事,但請記得註明出處、作者 感謝) 

 

徐子為

東華大學 民族語言與傳播學系三年級 

Peopo公民新聞 東華校園採訪中心 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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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 雷迪寫於 2012年5月25日 

我不知道這樣的文章有沒有人寫過,我一直以為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但其實不是?

 

出版業裡我出錢請你畫圖,圖就是我的,並認定這是一種僱用關係的近幾年來似乎越來越多。

而這些出版人裡有很多都曾是文化人,我很想問如果我出錢請你寫篇文章,然後文章的著作權就是我的你願意嗎?

如果著作權是這麼廉價的東西又何必立法保護呢?

 

著作權當然可以轉讓,付出相應的買斷費用就行了。

你買我的時間,並提供工作場所與設備讓我為你完成所交付的工作那可以叫僱用。

但插畫家自行承載工時與自備工作設備完成的工作那可不叫僱用,叫委託,而你委託他人完成的是著作權法保護規範的創作物,你也明明知道它是,為什麼會有這是一種僱用關係並以為支付僱用費用就可理所當然擁有作品所有權的老大流氓想法呢?

 

近幾年在同業圈子裡常會聽見類似的抱怨,以前我常跟學生說,不要因為剛入行為了開拓業務就什麼都好,不論費用也好、權利歸屬也好,什麼都好的結果是也許你好了,後面的人可就不好了,更何況將自己賤賣,往後要拉抬就更不容易了。

 

把市場或者行情做爛了,對誰都沒有好處!那時再來抱怨台灣不尊重專業就是笑話了不是嗎?

 

  1. 委託繪製出版品圖像之費用,不論叢書或雜誌,要叫繪製費用、稿費又或者刊載費都行,實際上就是在約定的出版物上刊載以及用於相關宣傳非營利項目上的使用權利費用。
  2. 要在非約定的其他出版品上使用,那叫轉載費,約上述費用的4折,二次使用亦同。
  3. 封面是封面,內頁插圖是內頁插圖,不同行情不同價,可以包在一起談,但不能只委託繪製內頁卻從中抽出一張做封面,但不少人卻這麼便宜行事,有時是編輯沒有這樣的觀念,倒不是出版社的問題就是。
  4. 著作物出版時產生的費用叫版稅,由於沒有刊載問題因此不產生稿費,版稅一般行情是定價的8~10%,銷售超過一個約定數量時可提高%數,以印量計,而不是銷售量。這時候簽的約叫發行約,合約年限期滿前作者若無發函通知一般視為自動續約一年,若不再續約則約定約滿後的半年或一年出版方需銷燬出版品,屆時作者可將作品交由第三方發行。
  5. 也有只支付稿費的狀況,像是剛入行的言情小說作者。還有童書繪製,即為你非故事原創本身,兩相衡量之下是可以與出版方商量以稿費的方式收費的。
  6. 要大量在各種不同媒介上使用圖像,可以授權金抽成方式分開為之。
  7. 例5覺計算麻煩,又或者代表企業之圖像等需要完全擁有圖像著作權,可以買斷方式為之,約是上述價錢的5至10倍,或雙方同意之約定費用。
  8. 企業相關之圖像如LOGO類建議以買斷方式進行。
  9. 遊戲與動畫產業相關案子由於費用較高,也由於性質問題,著作權歸屬較無爭議。

6以後和出版業較無厲害關係,但和創意產業有直接關係。

 

給創作者:沒簽合約,你的心血在完成的那一刻起就受到著作權保障,只是不保障你收得到錢就是。要簽合約,就要每一個字看清楚,同意簽了就不要哭么,因為沒用了!

我們簽合約,最大的目的就是為了保障自己收得到錢(但往往不見得有效),不要連財產和人格都賣了。

 

給出版人:一般來說受委託的案子,就是繪者為了此案量身所畫的圖,要有其他地方合適並拿去一稿兩賣的機會也委實不大,若真有人這麼做,要嘛是過了時效,要嘛就是那人肯定是腦殘自斷前程的白目,有這樣的認知,又何必佔盡便宜像防小人似的呢?是吧?

 

台灣確實是創作者的地獄,在美日,人家1的費用是我們6的行情費用。

做什麼事都需要品格,不論是出版業者又或者是創作者,希望我們為未來創造的是一個更健全的,而不是更畸形的產業環境。

 

這篇文章可能會得罪很多人,但老實說,我也不希望有這類歪曲觀念的出版社找我合作,合不來的!

大不了不接出版社的案子就是了,餓死事小品格事大嘛!

不過話說回來,大部分的出版社還是比較照江湖規矩在做事的。

 

最近接觸的案子上有感,這篇完全歡迎分享,也請盡量傳出去,希望業界裡的唉嘆能夠有所停歇。

以上是個人長年在業界廝混以為的江湖規矩,若有謬誤尚請指正。但不要跟我筆戰,我不以戰鬥為人生目標也不是宅神,謝謝!

 

 

 

iR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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